福建医科大学2025年招收华侨及港澳地区学生简章

2025-01-09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港澳地区考生,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及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23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20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三)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学校当年公布的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入学途径




(一)参加全国联招考试入学

通过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称“全国联招”)考试入学,相关通知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发布的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二)申请审核入学:免试入学试读
已获得医药学科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或在内地以外的大学就读本科专业的华侨及港澳地区学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可申请免试入学试读,经面试合格后入读我校,试读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后如考核合格则进入正式本科阶段学习,反之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
参加当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考试成绩要求:除校长推荐计划外,最低录取标准为“3、3、2、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文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2级以上,公民科达标。
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公民科达标,其余三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参加全国联招考试入学

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等相关要求以联招办发布的《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为准。
(二)申请审核入学:免试入学试读
1.报名方式:即日起至5月30日,将申请材料(见附件)邮寄到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以抵达地邮戳为准);同时将申请材料的彩色PDF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zsb@fjmu.edu.cn,电子邮件标题为“2025年免试入学试读考生***(姓名)入学申请材料”(注:申请资料一经寄出概不退回。学校收到申请书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确认;若未收到确认的,请与我校联系)。
2.申请材料清单:

(1)《福建医科大学免试入学试读学生入学申请表》,须学生本人签名后提交;

(2)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4)经公证的本人最高学历证书(与申请专业相关)及成绩单;
(5)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命名“2025年免试入学试读+姓名”);
(6)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体检项目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项目:身高、视力、色觉检查、五官、肺结核筛查、常规血液检查、内外科检查);
(7)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其它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3.材料审核:面试时组织材料审核,请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影印本(1份)及5张1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证件照来校。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三)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
报名时间及方式详见《2025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办法》。



四、招生专业




学校2025年拟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本科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当年招生专业为准,不另行通知。

2025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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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及录取




(一)参加全国联招的考生,将根据其考试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

(二)申请审核入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申请人报名材料(基础信息、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初筛,随后进行面试,择优录取。初筛结果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核准备案。
(四)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将以快递方式将《福建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录取学生本人。



六、学费及住宿费




(一)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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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宿费:1300元/人/学年(四人间)(含空调费100元/人/学年)。
(三)其他必要的费用:以学校公布的收费项目为准。
上述费用如有变动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定下达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入学相关要求




(一)录取学生请持《福建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准。在规定时间内未经批准而未报到注册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入学报到时,录取学生须提供所有“申请材料(含附件)”原件。学校将核查学生入学资格并组织新生体检。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培养与管理




(一)学生在校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趋同管理,与内地学生同班教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福建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闽医大〔2022〕19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思想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教育类课程学分替代。

(二)招收的预科生与试读生,预科或试读期限均为一年,期满后如考核合格则进入正式本科阶段学习,反之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学校设有优秀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协和奖学金等,多渠道鼓励和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四)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福建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九、有关说明




(一)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简章由福建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学校通过福建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官网发布招生信息,包括面试信息及最终录取名单。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传真:+0086-591-22862773

联系人:柴老师

邮箱:zsb@fjmu.edu.cn;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行政楼C308室;
邮编:350122;

福建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官网:https://www.fjmu.edu.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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